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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問:卦中多用神的取法

   
說明 ※所謂用神兩現、 多現、指所占得的卦中出現兩個乙上為所要占問事情的用神、如占父母、卦中出現兩個父
母爻、如占妻財、卦中出現兩個妻財爻。
遇此現象該如何取用、常致困惑、依經驗法則往往以有病之用神為用、例如此用神為旬空、月破、被剋、被
傷、而另一用神無者。
若此兩用神皆無病者、則以持世之用神為用、或用神一動一靜、則以動爻為用。或用為日月者、常用方法有
五種、取犯月破、空亡、動爻、臨月、臨日、持世為用神、天機盡泄於有病之間、斷法總在醫藥之處。
◆捨其閒爻的用神、用當權持世的用神。
◆捨其無權、而用日或月建相同的用神。
◆不用安靜的用神、而用發動的用神。
◆不用不破的用神、而用月破的用神。
◆不用不空的用神、而用旬空的用神。
第十七問 ◇用神多現、何以取之?
◇答曰:余屢驗者捨其閒爻而持世、捨其無權而用日月、捨其安靜而用動爻、捨其不破而用月破、捨其不空
而用旬空、天機盡泄於有病之間、斷法總在醫藥之處。